CQC關于電信終端設備(無繩電話終端)強制性認證執(zhí)行新版實施細則及標準GB/T 19483-2016的通知
發(fā)布日期:2016-11-1
電信終端設備(無繩電話終端)產品強制性認證依據標準GB/T 19483-2016《無繩電話的電磁兼容性要求及測量方法》(簡稱“新版標準”),已于2016年4月25日發(fā)布,將于2016年11月1日起實施,替代GB 19483-2004(簡稱“舊版標準”)。為保證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有效實施,現(xiàn)將電信終端設備(無繩電話終端)認證執(zhí)行CCC新版實施細則及標準的有關要求明確如下:
一、標準GB/T 19483-2016自實施之日起代替標準GB 19483-2004;
二、標準GB/T 19483-2016與GB 19483-2004具體差異見附件,在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過程中采用自然更替的方式進行。自本通知發(fā)布之日起,當符合以下情況時:
(一)需要進行全項目檢測的新申請;或
(二)涉及差異項目檢測的CCC變更申請(http://www.051093.com/3c_detail.asp?id=133);
應依據GB/T 19483-2016實施電磁兼容檢測,并出具認證證書。
三、對于利用已有認證結果進行擴展的申請,認證委托人可自愿選擇按照舊版標準(GB 19483-2004)換發(fā)認證證書或依據新版標準(GB/T 19483-2016)實施檢測后頒發(fā)認證證書。
四、獲證后的跟蹤檢查依據有效CCC認證證書列明的標準版本實施。
五、本公告中對電信終端設備(無繩電話終端)實施強制性認證執(zhí)行新版標準的要求,并不免除相關產品應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》相關規(guī)定的責任。
六、 各相關指定實驗室應盡快向國家認監(jiān)委認證監(jiān)管部和CQC中心上報所具備新版標準檢測能力的情況,并應及時將通過新版標準實驗室資質認定和認可的情況上報備案。